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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文章来源:上海雷邦    上传时间:2015-03-19     浏览次数:

摘要: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证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制冷机组、制冷压缩机和附属设备,以及活塞式、螺杆式、离心式、吸收式、蒸汽喷射式等制冷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难民的通用技术要求,应按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一)-75"通用规定"执行。

现场组装的活塞式制冷压缩机和化工工艺采用的大型离心式制冷压缩机的安装应按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五)-78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3条制冷设备的拆卸和清先,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制冷机组、整体安装的制冷压缩机及吸收式制冷设备,一般应进行外表清洗并检查机组内的真空情况(或充气内压状况);符合有关设备文件规定的设备,其内部零件可不拆洗,但如超过保险期或有明显缺陷时,也应进行清洗;

2.对于现场组装的各种型式的制冷设备,安装前应把主机零部件、附属设备和管道进行清洗。清洗后应将清洗剂和水分除净并应检查零部件表面有无损伤及缺陷,合格后应在表面涂上一薄弱支冷冻机油。


第1.0.4条安装氨制冷设备时,要现场配制的零部件,严禁采用铜和铜合金材料。

第1.0.5条制冷设备的安装,必须采用专用制冷阀门和仪表;制冷设备的法兰、螺纹接头等处的密封材料,应选用耐油石棉胶板、聚四氟乙烯膜带、甘油一氧化铝或氯丁橡胶密封液等。

第1.0.6条制冷制备管道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1.0.7条制冷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的有关设备工程设计规范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第二章制冷机组的安装及试运转

第2.0.1条制冷机组系指包括压缩机、电动机及其成套附属设备在内的整体式或组装式制冷装置。

第2.0.2条制冷机组应在底座的基准面上找正、找平。

第2.0.3条制冷机组的自控元件、安全保护继电器、电器仪表的接线和管道连接应正确。


第2.0.4条制造厂出厂但未充灌制冷剂的制冷机组,应按有关的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充灌剂;设备技术文件上没有规定的应按以下的顺序进行充灌:

1.气密性试验;

2.采用真空泵将系统抽至剩余压力小于5.3332千帕;

3.充灌制冷剂并检漏。


第2.0.5条制冷机组的气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按表2.0.5的规定区别试验压力为高低压系统有困难时,可统一按低压系统试验压力进行系统气密性试验;

2.在规定压力下保持24小时,然后充气6小时后开始记录压力表读数,再经18小时,其压力不应超过按下式计算的计算值。如超过计算值,应进行检漏,查明后消除泄漏,并应重新试验,直至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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